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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60凯乐科技申报债权2023 年 4 月 21 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 裁定受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或“债务人”)破 产清算一案,详见凯乐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破 产清算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并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 指定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凯乐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 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凯乐科技破产清算相关工作,向凯乐科技债权人发 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要求 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前备齐债权申报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 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 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债权申报须知》)。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 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 |